问:药物与食物的性质有哪些差异?
答:食物性质平和,根本作用是提供生命延续的必需物质,而药物偏性较强,是专门针对疾病而使用的物品,大部分不适合长期服用。因此药补不如食补,具体应用时也不能药食不分,甚至不讲方式地胡乱搭配药食。
药理论对药物的指导非常严格,中药的性味、归经、升降浮沉、毒性等性质相比食物也明显得多,如生大*,其性大寒,泻下作用极强,如果不是燥热内结而便秘的患者服用,很易造成药物性泄泻,甚至伤及胃阳。性味归经等中药理论在指导食物应用时,其实并不是十分严格。
食物具有的一个根本性质就是长期服用性,甚至是终生可用,比如米、面、白菜、苹果等,而除了一些特殊食物(如大多数调味品和某些肉类、果蔬等),如苹果甘凉,但久食并不会发生与凉性药物类似的反应,皆因大部分食物以平性为主,可以久用。又如水果中的梨,其性寒凉,虽然远远不及大*作用强,但是平素胃寒或胃纳不佳的人,食之胃部也会略有不适甚至引起泄泻。
问:药物与食物的作用与副作用有哪些差异?
答:药与食的作用与副作用有差异:药物的主要作用就是治疗疾病。俗语说“是药三分毒”,《周礼.天官》“医师掌医之*令,聚毒药以供医事。”这里的“毒",指的是凡物均有“偏性”,在寒、热、温、凉和酸、苦、甘、辛、咸等方面有自己突出的特性,治疗疾病也正是应用了药物的这种“特性”,也就是偏性来调整有病机体的偏失状态。
问:药食同源,就是药食同性、同功、同用吗?
答:药食同源,并不是说药食同性、同功、同用。因为大多数药物在性、味等方面和食物存在较大差异,因而决定了它们的运用形式、目的各不相同,决不可混为一谈。
因此,药补不如食补,学习用食物代替药物,正确调配食物,就能够在养生、治病的同时尽可能避免药物造成的损害。
来源:沈阳市卫生健康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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